根据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贵编〔2010〕50号)精神,成立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并参与起草贵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贵港市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组织贵港市各职能部门和区直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咨询、办理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认登记等政务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
4.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和监督;
5.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体系等建设;
6.负责审查贵港市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审核行政事项设立的法律依据、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受理相关投诉;
7.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8.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
9.公布进驻单位政务服务项目的政策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与办理结果;
10.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和奖惩;
11.对常驻单位和非常驻单位进行调整;
12.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管理和三区两县市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13.承办贵港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