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柳河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党务办公室主任1名)。
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大厅的日常运行管理。原政务大厅于2005年12月启动运行,由兴雅宾馆改造而成,面积1350平方米。新大厅于2018年5月2日搬迁新址,正式运行。大厅办公楼共6层,面积6995平方米。一楼是税务办税大厅;二楼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三楼是以医保、新农合、就业为主的便民大厅;四楼是行政审批大厅;五楼是办公区;六楼是多功能厅。目前,大厅共进驻单位29个、部门36个,进驻人员170余人,进驻项目728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379项,公共服务项目223项,其他权力126项;在大厅实现“只跑一次”项目690项。
大厅的服务宗旨是“高效、务实、勤政、廉洁”。
大厅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个厅、实地审批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最多等一天目标。
大厅运行以来,获得了诸多荣誉。2011—2013年度荣获通化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荣获通化市青年文明号;2016—2018年荣获吉林省优秀县级政务大厅、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荣获通化市“只跑一次”改革先进单位、通化市优秀县级政务大厅。
一、主要职责
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柳河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柳河”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研究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和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软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集中办理,协调推动各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对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室进行指导、管理、协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内外联系工作。负责督促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对重要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后勤、资产管理、局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指导全县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
负责全县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以及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我县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域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县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编制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营商环境监督指导科。负责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系本地和异地商会。负责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涉软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
负责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公开科)。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便民利企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工作;对全县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承担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数据更新工作。负责研究拟订优化政务服务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导和推进县政务大厅及分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承担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工作。
(五)党务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