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柳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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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7376889 |
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大街2703号邮政编码 135300 |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办法。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四)负责国内外来我县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
(五)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县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协助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十五)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十七)负责协调县外贸企业开展口岸有关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县级战略物质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物资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落实全县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十二)根据国家、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三)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粮食质量标准。推动“柳河大米”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开展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五)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七)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监管工作;指导相关协会、商会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河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内外联系工作。负责督促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对重要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调研、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化、政务公开、政务督查、行政审批、新闻宣传、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及资产管理。
负责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盐业等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二)内贸科。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县成品油流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全县流通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建议;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承担上报药品流通企业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行业实行监管。
贯彻国家关于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现代流通服务业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连锁经营、直销、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城区农贸市场专项网点规划;指导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对已改制所属企业监管工作。
负责生产资料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贸服务国家行业标准、市场规划和技术、服务质量标准;负责商业进社区和“老字号企业”相关工作;培育我县餐饮品牌,推广实施早餐工作和餐饮连锁经营工作。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对外经贸科。参与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相关措施;指导和管理国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和参与全县重大境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县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联络、洽谈和出国手续申办等工作;负责境外来我县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参加洽谈活动,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在境外举办的大型展销展览活动,为企业招商引资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境外投资者来我县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协调联络在我县投资的境外投资者,联系外企协会和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相关事务受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的综合统计;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履约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研究拟订全县进出口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参与我县对外经贸谈判;综合分析全县进出口情况,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建议;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管理;组织、指导各类进出口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全县经贸团组出国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外经贸发展的政策调研并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口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出口数量,培育出口企业集群。
协调口岸有关工作,处理口岸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研究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作、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核准、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外对我县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技术引进项目审查、招标和进出口机电设备的审查工作;指导全县加工贸易协调发展。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出口贴息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投资促进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内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横向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办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参加洽谈活动,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调度;承办县政府代表团在国内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在国内举办的大型展销展览活动,为企业招商引资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国内投资者来我县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负责协助在我县投资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为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承担为已设立的投资(内外资)企业经营提供服务工作。
(五)储备科(调控科)。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监督指导管理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承担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实施粮食优质工程。负责粮食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监督执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全县粮油市场供应,指导粮油批发市场及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监测分析全县成品粮油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战略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县级棉糖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落实食盐专营相关法规,开展盐业执法工作。对全县食盐生产加工、市场供应等进行监督指导。监督落实储备盐管理制度。
(六)仓储科。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组织先进储藏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安全储粮。负责仓储设施基建投资统计。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程序组织调出。
负责制定、实施“柳河大米”品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柳河大米”及“杂粮杂豆”品牌建设。负责“柳河大米”产业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建设。负责联系“柳河大米”产业联盟企业。
(七)党务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