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柳河县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模和目标,调整学校网点布局;组织领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确保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局直属单位的干部教师配备、培训提高和工资调整工作;对全县中小学各项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局党委对县直中小学和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实行直接领导。
二、机构设置
柳河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调度局机关内外的政务、事务及外事、行政和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文件传阅和管理、材料打印、机要和保密工作;以部门名义审核下发文件;负责局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和大型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和政务事务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传递与处理和机关文秘档案工作;负责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解答与办理;指导全县各学校、单位档案管理及档案室升级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教育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和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各学校、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留学服务,外籍教师管理等外事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教育科
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信息化和电化教育教学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开展地区间、国际间教育交流;综合规划管理全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成人教育、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协调各行业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职业证书培训考试工作;指导电大教育和远程教育及农村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和实践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和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做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并制定指导性文件,组织相关管理;负责管理校外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协调学校及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艺术教育大型活动及相关对外交流活动;组织中考体育考试、体质健康检测、疾病防治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成考、自考报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招生方针、政策,管理研究制定全县中招及职业教育招生、就业政策和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中小学教材管理及图书资料、教学用书等工作;负责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镇内中小学入学就读和关爱留守儿童、三类残疾儿童工作。负责全县学区普查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教师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和全县中小学、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资、教师交流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和对策;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局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管理、考核、评先选优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相关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及履行职责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对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和协调发展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的解决和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进行督导;协助上级督导部门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监测;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发布教育督导通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督察、校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涉教案件,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负责教育信访和投诉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的维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教育法制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学校章程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审批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民办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园和办学行为规范化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明、平安校园建设,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督促其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学校安全的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校车公司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学校消防、保卫、用电、饮食、住宿、防盗、防校园欺凌暴力等工作;负责学校校园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演练工作;负责维护群体性事件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委有关安全稳定工作。
(五)发展规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计划方案制定及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和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全面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各中小学各类大型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发展规划和指导、督察落实国家和省实施标准;负责规范督促全县中小学后勤管理和环保工作;负责全县各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规划;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和各项资金,管理教育固定资产和装备;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学习、办公、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工作;拟订工资计划并按时足额发放。
负责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及经费“三个增长”;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以及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管理上级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教育贷款和教育基金;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中小学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和局机关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项保险、津贴、补助、补贴等工作;负责教育财会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各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六)党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