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肇州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和省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县有关工作;协调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国防科学技术等工作。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二)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相应政策,组织推进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三)指导全县各行业科技项目开发、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和实施管理。
(十四)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工作;参与科普场馆、科普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监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综合、信息、机关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参与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工业企业遗留相关资金的发放,制定部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二)运行监测协调股(规划与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县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推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落实等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由国家和省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等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落实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指导培训基地建设。
(三)节能与安全股(信息化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业能源消费态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以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工业园区发展;负责推进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研究拟订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配合协调推进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合作、重组,协调推进地方企业改组与兼并,协调推动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组建产业联盟。负责小微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推动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软件服务业各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四)信访与人事股
负责系统工业企业遗留问题及基层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综合管理及重大事项进行宏观指导;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档案、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中级职称初审及高级职称初审申报工作。
(五)科技股
负责全县科技发展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及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参与全县科技推广、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等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技术交流、成果推介、招商对接等活动,做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跟踪服务工作,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谋划储备科技项目,并做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和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六)科普股
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和发展县乡科普网络,利用县乡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科普之冬”、“科技活动周”等送科技下乡活动,进行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与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户、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其在农村产业调整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推进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科普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工作实施,并帮助相关单位争取各类科普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荐优秀科技带头人、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参与评选和鉴定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张 雷:工信局局长。主持工信局全面工作。
王 磊:工信局副局长。负责党务、政策法规、法制工作、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业政策、军民融合、劳资人事、数字经济、文稿综合工作。
黄永君:一级主任科员,党组成员。负责运行监测、百企提质增效、食品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规划与投资、对外合作、创业与培训、清欠、工会工作。
王君丰:一级主任科员。负责科技工作。
刘 健:信息中心主任。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电子信息、信息化发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扶贫工作。
咨询电话:0459-853251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八厂西街333号(县第一中学东侧) 肇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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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9-6363764 传真号码:0459-6186608
办公地址:大庆市东风路19号市政府办公楼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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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