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信息
一、部门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省、市三定方案
主要职能职责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场)、社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乡镇(场)、社区和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县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政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县“诚信肇州”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组织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对中省直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县直各部门窗口单位和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综合股
(2)政务服务股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及分工:
孙宏宇 局长:主持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工作。
祝 明 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导、政务服务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综合协调股相关业务、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毛兴春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企业投诉受理办理、营商环境监督、投资项目促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监督考评股相关业务。
王九州 政务中心主任: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县直各部门窗口单位、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多门变一门、多窗变一窗”综合改革工作。
肇州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