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税务局地方税费业务操作说明
浙江省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原国税、地税的网上申报系统将初步整合成新的“浙江省网上税务局”,访问地址:
http://etax.zjtax.gov.cn,现对地方税费业务(原“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网上办理的变化情况进行图解说明。
1.【用户登录】
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原地税网税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 1所示,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以下简
称新系统)的登录界面如图 2所示。在新系统的登录页中,纳税人可使用原国税用户登录,也可输入原地税用户信息,不再
需要输入手机后四位。用原国税用户登录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对应的地方税费信息,如果该纳税人有多个地方税费主管税务
机关,系统会弹出选择列表供纳税人选择,如图 3所示。
图1老系统
图2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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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新系统
2.【新用户注册】
在网上税务局的登录页面可以进行新用户注册,如图 4所示。新系统支持多种类型用户的注册,各种类型用户的适用情
况如图 5所示。
图4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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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于仅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注册。
(2)适用于房产中介用户的注册。
(3)适用于需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2万
申报等)或需办理个人业务(个人完税证明开具等)的个人
用户注册。
图5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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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管理】
老系统的[登记管理]模块如图 6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税务登记]-[登记管理(地方税费)],如图 7所示。
图6老系统
图7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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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纳税】
老系统的[纳税申报]模块如图 8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申报纳税]-[地方税费]-[常规申报(地方税费)],如图 9
所示。请注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已调整为与主税一起申报,如图 10所示,地方税费
的常规申报中不再显示附加税申报表。
图8老系统
图9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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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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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费扣款】
老系统的[汇总扣款]模块如图 11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申报纳税]-[地方税费]-[税款缴纳(地方税费)],如图
12所示,注意:此菜单里只有地方税费的待扣款数据。
图11老系统
图12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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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正申报】
老系统的[更正申报]模块如图 13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申报纳税]-[地方税费]-[更正申报(地方税费)],如图
14所示。
图13老系统
图14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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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涉税查询】
老系统的[涉税查询]模块如图 15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自我查询(地方税费)],如图 16所示。
图15老系统
图16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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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涉税文书】
老系统的[涉税文书]模块如图 17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网上办税]-[涉税文书(地方税费)],如图 18所示。
图17老系统
图18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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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税证明开具】
老系统的[完税证明开具]模块如图 19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证明办理]-[完税证明办理]-[企业完税证明开具(地
方税费)]以及[企业缴费证明开具(地方税费)],如图 20所示。
图19老系统
图20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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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测反馈】
老系统的[监测反馈]模块如图 21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网上办税]-[监测反馈],如图 22所示。
图21老系统
图22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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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零申报】
老系统的[零申报]模块如图 23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申报纳税]-[地方税费]-[零申报(地方税费)],如图 24所示,
该菜单已取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的零申报功能,仅提供《通用申报表》和《印花税纳
税申报(报告)表》的一键零申报功能。
图23老系统
图24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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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税证明查验】
老系统登录页上的[纳税证明]模块如图 25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共用查询]-[查验个人完税证明]和[查验完税证
明(企业地方税费)],如图 26所示。其中查验个人完税证明可查验个人完税证明的真伪,查验完税证明(企业地方税费)
可查验企业地方税费完税证明以及企业缴费证明的真伪。
图25老系统
图26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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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业税发票查询】
老系统的营业税[发票查询]模块如图 27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共用查询]-[发票查询(营业税发票)],如图
28所示。
图27老系统
图28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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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各类下载】
老系统的 [各类下载]模块如图 29所示,在新系统中的路径为首页右下角[办税指南]-[下载中心],如图 30所示。
图29老系统
图30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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