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总署开展关税税政和立法的相关工作。
(二)牵头推动关区综合治税工作,承担关区海关税收分析、征管质量监控与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关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费征管职能管理工作,承担关区海关税款担保和税费电子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
(四)根据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关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减免税审核确认工作,承办税款滞纳金减免核批及执行协议签订工作。
(五)组织实施关区海关商品归类、化验有关工作及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工作,承办关区海关归类预裁定工作。
(六)组织实施关区海关估价工作,承办关区海关价格预裁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关区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工作及出口原产地证签证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关区海关原产地预裁定工作。
(八)组织实施关区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九)联系协调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组织实施关区验估工作。
(十)组织推动关区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关区属地纳税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关区违规、走私案件税款计核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走私案件税款计核工作。
(十二)承办总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科级机构3个:综合科、税收征管科、减免税科
三、联系电话
028-85391172、8539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