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概述】
对于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通过该模块进行普通发票代开申请操作。
【业务前提】
1.需要使用个人办税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申请
【操作步骤】
第一步:自然人登记
首次代开时,纳税人需先完成自然人登记。系统自动带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所处的行政区划,然后选择所属税务机关。若系统检测到纳税人已存在自然人登记信息,则将自动跳过此步骤,直接进入“填写开票信息”页面。
第二步:填写开票信息
页面以发票票样的形式展现,纳税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
(1)购买方信息
可直接在页面填写购买方纳税人信息,也可先在通讯录中填写。若直接在页面填写,则点击【下一步】时可确认是否将购买方信息保存至通讯录,保存后下次即可直接从购买方通讯录导入。
打开购买方通讯录,点击【增加】,可添加新的购买方到通讯录中;(购买方为省内纳税人,则在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会自动带出相关信息,请及时修改不正确信息。省外购买方信息需手工录入。)
选中已有购买方,点击【修改】,可修改所选择的付款方信息;可点击【删除】,删掉选中的购买方。
(2)劳务及货物信息
A、纳税人需在下拉框中选择征收品目,也可输入关键字模糊搜索后选择。
B、页面可填写8条货物及劳务信息,红色*为必填项。输入数量和单价后,系统会自动计算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如不清楚金额(不含税),纳税人也可直接填写金额(含税)。
C、若开票的货物劳务信息超过8条,则需下载发票清单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导入即可。
(3)销售方信息
界面下半部分会自动带出销售方纳税人基本信息。如有需要,可填写备注、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开票信息填写完毕,即可点击【下一步】,即可预览申请表。
(4)领票税务机关
在页面底部选择领票税务机关,纳税人需到选择的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并开具发票。
第二步:选择领取方式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完成
历史代开记录查询
【业务概述】
已经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根据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的时间范围查询未开具和已开具的代开记录。
【业务前提】
1.需要使用个人办税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历史代开记录查询
【操作步骤】
第一步:查询历史代开记录—未开具
其中,未开具的历史代开记录可以查看代开详情和作废该条申请。
第二步:查询历史代开记录—已开具
已开具的历史代开记录中可以根据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和购方纳税人名称查询历史代开记录。
作废
【业务概述】
对于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已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通过该模块可以作废已经提交但未审核的申请。
【业务前提】
1.需要使用个人办税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作废
【操作步骤】
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根据申请期限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查询可以作废的代开申请。点击作废申请将弹窗提示“是否作废申请?”,点击确定将作废该条申请;点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该条代开记录详情。
【业务概述】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后,可以通过该模块缴款。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缴款】
2、缴款记录查询
点击操作列的“查看详情”字样,会跳转到应纳税款信息页面
3、应纳税款信息页面—增值税缴款
在应纳税款信息页面,会看到增值税和附加税的信息。点击操作列的“缴税”字样,将提示“是否确定缴款?”,点击确定将跳转到税款支付弹窗,点击【缴税】按钮将跳转到银联支付页面进行支付。若点击确定后查询税费信息失败则提示:“未查询到税费明细信息,您已通过其他渠道缴款或者之前缴款失败,请去大厅缴款!”。
4、应纳税款信息页面—附加税缴款
邮寄订单查询
【业务概述】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后,选择邮寄领取方式后,可以通过该模块缴款。
【业务前提】
1.需要使用个人办税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邮寄订单查询
【操作步骤】
第一步:邮寄订单查询
按照提示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