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市辖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同城共建、资源共享的模式,建成市、区“两个中心。市、区“两个中心”新址总建筑面积14000多平方米,共进驻68个单位(市级39个、区级29个)、925项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市级500项、区级425项),窗口工作人员286人,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市级29个、区级71个)、2个综合窗口(市、区各1个)、3个服务超市(市级2个、区级1个)。配备有电子音视频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设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办理、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服务机制,坚持“一窗(人)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规范,实行“六公开”制度,即: “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结果”。“五办理”制度,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六件”管理制度,即:“办理事项实行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上报件”分类管理。“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即:“将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将各部门审批科室向中心集中”,要求各部门“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四进中心”制度,即:“领导进中心、办事人员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中心”的运行机制,依法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办公、阳光下审批、一次性办结”的便捷服务。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和统一服务平台,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各类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中心按照 “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督、行政监察”的原则,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建设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心将遵循“廉洁、勤政、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中心打造成为展示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品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为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服务宗旨及工作目标
服务宗旨:阳光行政、勤廉公平、服务至上、便民利民。
工作准则:公开、规范、精细、诚信、协作、高效。
工作目标:规范审批,营造一流的招商环境;
诚信为民,打造一流的服务水平;
办事快捷,创造一流的工作效率;
科学管理,塑造一流的中心形象。
工作要求:事项进中心、人员进中心、
公章进中心、领导进中心。
评价标准:服务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
运行成本最低、对外形象最好、
群众投资者最满意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工作纪律:作息时间,严格遵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矛盾问题,妥善处置;禁止串岗,禁玩游戏。
服务理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服务中受益。
服务承诺:一窗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统一收费、全程服务。
仪表举止:着装整洁,佩证上岗;举止得体,精神饱满;
有礼有节,服务热情;用语文明,禁讲“忌语”。
安全卫生:办公区域,卫生整洁;资料用品,整齐摆放;
安全防范,人人有责;守纪保密,个个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