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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各项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平衡各级政府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全县公共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和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三)参与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和确定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承担各级领导部门部署的税收有关工作。
(四)管理县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研究和制定支出政策及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五)统一调度财政资金,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业务,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六)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清产核资和财产评估。
(七)参与研究拟定地方金融、国债、证券及彩票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县政府的债务。
(八)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九)拟定地方财政管理制度;监督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和监督财政政策、税收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进行稽查。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等项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3.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内设机构
肇州县财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人事政工、干部培训、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会、计生、财政宣传等工作;承担文字材料起草、编撰财政信息等工作;承担督查督办、机关会务、接待、信访及协调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股(票据站、企业股)
负责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发展运行态势,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及管理建议;负责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规范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负责彩票公益金及发行费管理使用监督;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基金项目的考察立项,会同相关部门论证项目收费申报标准,按规定进行年度稽查;负责管理扶持企业发展资金;负责企业投入和科技三项经费(企业部分)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亏损补贴、贷款贴息等项资金管理;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参与住房、物价等方面制度调整改革的财政政策研究。
(三)行政政法股(税政法规股、教科文股)
负责行政、政法、科学、教育、文体等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管部门(单位)执行财务制度;参与所管部门(单位)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和监督所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和监督所管部门(单位)各专项支出;参与审核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财政政务公开;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审议地方法规草案中有关财税条款;参与制定地方财税政策;提出税制改革、税种、税率,减免税、税收政策调整等意见和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调查全县税源及其变动情况。
(四)预算股(债务管理股、财政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分析、汇总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拟订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及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研究提出县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汇总审定县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统一按规定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负责罚没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和协调工作,配合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市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
牵头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政府性债务(内债)管理制度、政策修订的意见;对县、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
负责全县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拟订本县财政监督检查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性建议;监督检查局内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及预(决)算执行情况;组织县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五)国库股(会计股)
负责研究拟订实施县本级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跟踪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工作,管理预算外资金专户及本级财政在各银行开设其他规定的专户;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县级部门决算;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会计账簿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电算化和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比赛、培训;承担珠算协会和会计学会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省、市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
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残联、食品药品监管、农合办等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及基金保值、增值运营;参与所管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参与所管部门(单位)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和监督所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及执行;管理和监督所管部门(单位)专项支出;参与审核所管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八)农业农村股(经贸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民粮食补贴资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粮食、食糖、猪肉、化肥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负责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粮油价差补贴、军粮价差补贴、特储粮补贴、专储粮补贴、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简易建筑费、粮食转向经营资金等政策性补贴和专项支出管理。负责所管部门(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参与所管理部门(单位)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监督所管理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及其执行;管理监督所管部门(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支出;参与审核所管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九)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固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项改革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王立峰 财政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预算股、国库股。
办公地点:肇州县政府2楼270室
办公电话:0459-8522072
李文革 财政局副局长,分管预算股、国库股、信息中心、支付中心、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肇州县政府2楼264室
办公电话:0459-8522330
管立中 财政局副局长,分管农业股、税政法规股、乡财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会计管理股、票据站、监督检查股。
办公地点:肇州县政府2楼274室
办公电话:0459-8543950
咨询电话:0459-853251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八厂西街333号(县第一中学东侧) 肇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