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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9-85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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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八厂东街23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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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和落实林业、草原、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

(二)组织林业、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承担县政府绿化委员会相关工作。指导林业、草原、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实施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规划。负责林地监管,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辖区内的国有森林资源。监管草原放牧、负责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监督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监测,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的实施。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监管林权流转核准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八)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指导林产品质量建设,落实国家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ー)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ニ)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培训和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股(挂肇州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投资、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及国有资产账目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县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权限内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做好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实施全县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及科普宣传等活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本系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以及草原生产、经营许可。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上报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全县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县林业生产调度、统计及重点工程运行监测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草原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党组织成员

卢柏峰  局  长  负责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
王延松  副局长  分管常务、国有林场、防灾、征占、信访、安全工作。
刘  勃  副局长  分管草原、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林草湿执法和沟通工作。
刘汝德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资源、造林、病防工作。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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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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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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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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