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6702024-07-31 16:08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催办督办工作、文电机要管理、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公开、档案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负责全市招生考试工作中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理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

       负责人:胡泊宇  联系电话:0454-8615770

(二)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市直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统筹推进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承担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科长:华正巍  联系电话:0454-8615860

(三)财务审计科。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市直教育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管理,负责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教育捐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科长:曹显东 联系电话:0454-8615861

(四)中学教育科(民族教育科)。

承担全市普通中学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全市中学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学德育、班主任工作及各项专题教育工作,规划、组织、指导中学教育课程改革,制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保证国家课程计划的实施。规范和管理学校、学生参与的各类教学竞赛。指导全市公办、民办中学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中学的招生、毕业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负责人:温荟茹  联系方式:0454-8615827

(五)初等教育科。

组织实施小学教育和招生学区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及各项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幼儿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视导评估。负责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

      科长:刘春雷  联系方式:0454-8615829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协调、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政策措施。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普通联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协调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科长:刘正涛  联系电话:0454-8615830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任:焦阳  联系电话:0454-8615835

(八) 教师工作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市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小学校特级教师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全市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科长:彭志伟  联系电话:0454-8615853

(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相关政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和省体育 (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恭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市高中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国(境)外学生来我市学习汉语及中国文化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及国际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科长:翟小枫  联系电话:0454-8615852

(十)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调配工作;承担市直教育系统新进人员招聘工作。

      科长:孙鹏  联系电话:0454-8615856

(十一)安全科。

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市教育系统信访及市直中小学的安全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科长:刘开宇  联系电话:0454-8615685

(十二) 民办学校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对全市民办学校依法监督管理。负责设立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审批。

      科长:刘小玉  联系电话:0454-8615852

(十三)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人:邵振海  联系电话:0454-86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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