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综合协调、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产业市场。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体育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电话:0464-8691959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和市政府规章、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方案。指导、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体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承担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相关工作。承担体育行业领城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电话:0464-8660117
(三)群众体育科。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464-8660118
(四)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科。
拟订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训练基地发展、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和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以及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市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中等、初级体育教育教学。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电话:0464-8660116
机关党的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