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淄博市张店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5662023-03-11 19:27  95商服网

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950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田茂建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服务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机构名称

计划财务科(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852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宋双

职务

计划财务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挂区划地名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157402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王琳

职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区级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张店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在一个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区内乡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承办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

机构名称

社会事务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904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赵吕鹏

职务

社会事务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的移交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机构名称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挂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160085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邓景斌

职务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镇(街道)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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