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烟台市税务局稽查局和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承继原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原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等部门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继续办理。
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点: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邮编:264001。
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88号,邮编:264000。
三、烟台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原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原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烟台市税务局稽查局继续办理。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烟台市芝罘区、蓬莱市、长岛县、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保税港区5个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烟台市福山区、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5个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烟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烟台市牟平区、莱山区、莱阳市、海阳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烟台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88号,邮编:264000。
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点: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邮编:264001。
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北二路西端北侧,邮编:265500。
烟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28号,邮编:26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