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指南
烟台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可以在网上进行在线咨询、申报。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烟台站”“烟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烟台一手通”等渠道查询具体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身份认证
网上申报需要先进行身份认证,用户注册认证请搜索“山东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用户使用说明”,按照操作执行即可完成认证注册。
二、网上申报办理渠道
1.“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站(ytzwfw.sd.gov.cn)”
2.“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一手通”手机APP
三、网上申报配套服务
如果办理事项需要审验原件,您可以在申报过程中通过EMS将申报原件邮至办事窗口,办理结束后我们会将结果证照邮寄给您,您全程不用跑腿。
如果您对服务指南有疑问,可选择在线留言或者直接拨打办事指南中的咨询电话,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给您提供解答服务。
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期间):6631600
咨询电话:0535—6631590
传真电话:0535—6631591
投诉电话:0535—6631597
工作时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烟台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烟台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窗口咨询: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电话咨询:0535-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535-6669257 受理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综合业务) 受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5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50,下午 13:30-17:0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烟台政务服务网有时网页内容显示不全是什么原因?
这是由于两个原因引起:一是浏览器版本问题,本网站发布内容最适合的是IE8.0。如果您的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浏览器系统的版本低于8.0,建议您下载安装IE8.0系统,安装完成后即可正常显示。另一个原因是浏览器拦截保护设置问题,如果您的系统中安装了网页拦截保护系统,您需要在拦截保护功能中关闭拦截功能。
请问,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最新地址在哪里?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搬迁新址,新址位于莱山区银海路46号(莱山永旺购物中心南侧,烟台市人民政府北侧)。 此次搬迁,将于2020年6月25日至6月27日进行,期间暂停受理业务。6月28日通过预约方式试运行,6月29日起正式运行。 更多信息请登录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