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招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气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全年) |
电话: | 0535-8242019;传 真:0535-8242022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城路99号 |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实施,以及对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
(三)依法保护气象环境和气象设施。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及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服务,做好气象为工农业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七)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等有关建议,以及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八)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
(九)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等工作,并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财务体制落实工作。
(十)按照地方党委和上级气象部门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