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职能第一条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丰县机构改革方案》(吉厅字〔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
机构信息
地区: 东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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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7-6317799
地址: 东丰镇东风路3567号
详细介绍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丰县机构改革方案》(吉厅字〔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是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政府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计划审理、组织承办;负责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综合性工作汇报的起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有关文稿。
(二)负责起草、审核、印发县政府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研究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负责县政府接收文电的办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印信、文书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设立、变更、调整和撤销事宜。
(三)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编发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和各部门、各乡镇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组织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负责各级人大、政协“三察(查)”活动协调联系等相关事宜;负责县政府与各级人大、政协的日常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做好协调处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制定值班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值班工作规范建设,改善值班工作软硬件条件,着力提升值班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值班任务信息报送与省市政府值班系统网络渠道畅通。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做好汇总、汇报工作。协助做好上级交办本级政府落实事项的督办和反馈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
(十)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介绍 秘书科(外事科) 综合科 信息科 民心热线管理办公室 总值班室 督查室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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