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和退役军人事业发...
机构信息
地区: 东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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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7-6230005
地址: 东丰镇药业大街2225号
详细介绍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介绍 

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党建工作办公室、另设两个下属单位,东丰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东丰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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