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双辽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工作日) 夏季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434-7221665 |
地址: | 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645号双辽市人民政府第四集中办公区五楼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地方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受理、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本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政务服务科、营商环境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和乡镇街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
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检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市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
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
负责市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业务科(数字化建设科)。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乡镇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的储存、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本市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
负责全市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集聚、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及省和四平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联系本市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