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双辽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 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4-6099985 |
地址: | 吉林省双辽市辽东街丰巨村武装部3楼退役军人事务局, 邮政编码:13640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设物、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落实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组织落实优抚安置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伤病残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及优抚对象的补助和救济工作;负责全市转业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申报、褒扬和烈士园、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双拥”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