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513-12315 ,69818000 |
地址: | 南通市南通市崇川路106号 邮编:226006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统一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承担本市和指定区域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协助对南通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进行调查和提出意见。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市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负责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负责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负责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体系。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十七)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党组成员分工
倪建明(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柴志强(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分管知识产权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产业促进处)、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秦卫国(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分管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标准化管理处、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
吴亚彬(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执法稽查处。
曹淞云(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综合规划处(研究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受理中心。
秦华(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计量、广告监督管理、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计量处、广告监督管理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
刘鹏(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反垄断、政策法规、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管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高端纺织、生物医药、高端食品产业推进工作,负责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南通市纤检所、南通市计量所的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分管反垄断处(产业发展处)、法规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陈洁(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工作,负责人事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工作。分管人事处、登记注册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妇联、团委)、老干部处。
崔晓勇(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张迎春(副局长、党组成员):援疆挂职。
徐新华(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财务审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范耀辉(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综合监管协调等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监管协调处(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中心)、药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孔卫东(党组成员):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助负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工作。分管行政服务处,协助分管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登记注册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AB角安排
柴志强同志与陈洁同志互为AB角,秦卫国同志与刘鹏同志互为AB角,吴亚彬同志与范耀辉同志互为AB角,曹淞云同志与秦华同志互为AB角,徐新华同志与崔晓勇同志互为AB角。
三、其他市管领导干部分工
邵倩(食品安全总监):专项协助分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李菊生(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行政和综合规划工作。
张伟(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吴小平(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药械监督管理、产业发展工作。
马德进(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业发展工作。
周小松(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刘海滨(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协调、执法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