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苏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一、信用修复条件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二、提交的材料
一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附后);
二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三是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申请修复的,公司制企业提供未年报年度的审计报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未年报年度的财务报表;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情形申请修复的,办理住所变更的出具住所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出具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特别提醒:申请书表格中,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地方频道”(网址:http://www.jsgsj.gov.cn:58888/),在首页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查询基本信息、警示信息;决定书文号可在首页点击“信息公告”,再点击左边“经营异常名录公告”中的“列入公告”,输入市场主体名称后查询。
三、企业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4种方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四种不同情形具体移出流程如下:
1、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点击查看》》南京申请移除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入口:http://www.95ye.com/shop/10075.html
点击查看》》补报工商年报网上公示流程指南(图):http://www.95ye.com/article/6017.html
点击查看》》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http://www.95ye.com/article/6022.html
点击下载》》以下全部表格:http://www.95ye.com/article/6023.html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书》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原因
有四种情形: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