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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 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 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 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事务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承担机关财务、会务、督查、公文审核以及重要文稿、信息简报的起草等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跟踪管理审计进度、督促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成果的研究和利用。负责审计统计和分析,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等。审理全县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财政和金融审计业务。
(三)行政企事业审计股。组织对县党政群团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 负债和损益及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县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事企事业审计业务。
(四)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综合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总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审计报告。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县投资交通、能源、城市基础、工业、农林水、社会事业、经贸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简介:
局长:秦振连,男,瑶族,1977年9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9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曾熊辉,女,汉族,1986年10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会计学毕业,本科学历,现任灵川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企事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负责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保密、节能减排、网络信息、绩效考核、普法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协助局长抓好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审计质量等工作。
副局长:秦川,男,回族,1975年9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8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灵川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负责财务、后勤、工会、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建设、联系点(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审计整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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