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项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
(三)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程序呈送的各类请示、报告,提出拟办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所有请示、报告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后,以批复件或通知方式发至有关单位;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与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市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及其他事项;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三)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县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直驻县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部门重大事项联合(并联)审批。
(十六)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承担我县“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十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十)负责协调漓江灵川段水域的综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灵川县漓江风景名胜区执法监督大队及乡镇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工作;
(二十一)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二十二)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
(一)一秘股。主要负责政府政令的上传下达、印鉴管理、请示报告办理、文件编号、文件档案管理;负责会务后勤、文字材料的打印等。
(二)二秘股。主要对应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分别协助副主任处理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日常工作及事务;主要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起草、初审、校对和装订等;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等。
(三)机要股。主要负责办理上级传真、文件、密级文件及其他机要工作;负责各级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维护、收发电子文件;负责办公室各类工资、表册、证件等的统计、登记、发放等工作。
(四)综合信息调研股。主要负责信息化办公、政务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督办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全县情况综合上报,完成上级刊物约稿和专题刊物的撰稿、发行。
(五)值班室。主要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与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辖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开展与县内外相关城市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接收并处理向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转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负责县人民政府召开的会议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召开的涉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的通知、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群众电话咨询、情况反映的受理及信访接待等工作。
(六)灵川县政务服务管理股。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设置部门服务窗口,检查指导部门对服务窗口的授权,检查督促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负责部门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承担“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对有过错责任的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指导乡镇、村级(社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股。主要负责协调漓江灵川段水域的综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灵川县漓江风景名胜区执法监督大队及乡镇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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