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灵川县位于桂林市东北部,辖7个镇和5个乡。县(市)人民政府驻灵川镇。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302平方千米。2023年年末户籍人口39.70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10.19万人,农村人口29.52万人。全年出生人数2526人,出生率6.36‰;人口自然增长率-1.17‰。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09.17亿元,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1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2.16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96.83亿元,增长4.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008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6亿元,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8亿元,增长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62.20亿元,增长-1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99亿元,增长-0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77元,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61元,增长4.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2669元,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759元,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12元,增长5.2%。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3.98亿元,粮食播种面积2.74万公顷,总产量14.39万吨。全年完成各类人工造林面积426.33公顷。全年工业总产值100.82亿元,增长-4.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4.29亿元,增长-4.8%;全县(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1家。有普通小学55所,教学点23个,在校小学生36279万人;有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在校初中生16242人;有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普通高中4所,高完中1所,在校高中生6507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所,中职在校生751人。全年登记科技成果22项,增长57.1%。有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5.1万册),体育场馆1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床位1764张。年末,全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9782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5405人;参加失业保险32081人;参加工伤保险4712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16139人(本地参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669人(含退休职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800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8222人。主要旅游景区有漓江景区、古东瀑布景区、逍遥湖景区、东漓古村景区、大圩古镇景区、江头古民居景区、龙门瀑布景区、八路军桂林办事处路莫村物资转运站旧址、希宇欢乐城景区。全年共接待游客917.66万人次。年内获得的荣誉主要有: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自治区健康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县。
灵川县人民政府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