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模范遵守财经纪律。(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认真、努力工作,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二)组织编制区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提供与财务有关的资料及数据。
(三)对全区财务账目进行清理,开展有效的财政监察,规范财务核算手续。
(四)组织全区财会人员进行会计理论知识学习和电算化培训工作,搞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五)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将资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六)负责全区耕地地理保护补贴的发放及资金管理、各种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农业保险的预算指标、资金分配及决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七)管理、统计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
(八)加强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及时足额入库。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新闻宣传等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预算岗。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基建财务、乡财管理及全区罚没管理。
(三)机关财务岗。负责机关财务核销工作及全区机关财务、基建、罚没等账户的现金管理。
(四)业务综合岗。负责全区农村财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非经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及专项支出的管理;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会计基础工作及区辖各单位的账簿管理;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徐卫峰,职务: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9-4199888
办公地点:红岗区政府办公楼406室。
刘金龙,职务: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分管政府采购中心等工作,联系电话:0459-4192115
负责人:王超
咨询电话:0459-419733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 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