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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鄂尔多斯市编委批准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
(二)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能,依法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造成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执法职能,依法行政处罚权。
(五)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审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执法职能,依法行政处罚权。
(七)承担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沿石以上部分、违法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的执法职能,依法行政处罚权。
(八)承担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中心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十)承担文明行为管理方面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职能,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一)承担爱国卫生管理方面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职能,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参与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内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务、政务、文秘、人事、机要保密、爱国卫生、民族团结、巡视巡察、档案管理、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
(二)法制室。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能力提升工作,案件审核、报送、归档及规范化执法工作指导,参与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等工作。
(三)督查室。负责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党风廉政、智慧城管信息平台运行、各类创建工作、综治维稳、纪律作风、投诉举报、重点任务的贯彻执行督查等工作。
(四)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预决算编制实施,罚没款收入,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执法车辆调配,人员薪资审核、发放,执法装备,网络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宣传室。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承担意识形态、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媒体管理、网信安全,重点工作、会议影像资料的摄取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六)市容服务室。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户外广告标语牌、店招牌匾、城市悬挂物的设置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使用、挖掘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及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等核准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管理、水务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爱国卫生、文明行为管理方面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市无主流浪犬只捕捉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沿石以上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施划等工作。
第五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6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5名(1正4副)。
第七条 原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30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
张锐 党组书记、局长
张景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越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77)8595773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0477-8581379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