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集中体现政府服务的全面性和便捷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筹建了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该网站以 “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为建设思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通过对全市各级行政权力的集中展示、集中网上办理、集中数据共享,打造了咨询一点通、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的网上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网以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为主线划分为两大部分,首期推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三大主题服务,并以查、看、问等清晰、直观的服务细节,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主页面点击“小钥匙”,系统自动展现“个人办事”、“企业办事”、“便民服务”、“行政审批”、“阳光政务”五个功能版块,是网站咨询一点通、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的全面体现。点击“权力清单”可查看全市在办的所有权力事项,点击“行政审批”可获得详实便利的办事指南。
“阳光政务”集成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审批办件公告等功能块,实现了一网三清单体系。同时提供了如智能问答、人工问答、我要咨询、我要投诉等多种互动沟通渠道,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可随时询问智能机器人,以了解常见的问题解答。
“个人办事”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按主题和按部门两种分类类型,办事群众可以通过主题或部门非常便利的查看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并且能让群众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中直观的了解到该事项基本信息,如办理机构、责任处(科)室、咨询电话、受理地点、受理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同时提供服务表格和填表样式的在线下载。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2
行政许可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3
行政许可
广告发布登记
4
行政许可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5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6
行政许可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审批
7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8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9
行政许可
城市供热经营许可
10
行政许可
燃气项目审批
11
行政许可
获得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停业、歇业审批
12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3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4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15
行政许可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16
行政许可
采矿权登记和转让审批
17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18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9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20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2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22
行政许可
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3
行政许可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
24
行政许可
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25
行政许可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6
行政许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
27
行政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28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29
行政许可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30
行政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31
行政许可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2
行政许可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33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34
行政许可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35
行政许可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36
行政许可
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它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许可
37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8
行政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39
行政许可
排污许可
40
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41
行政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
42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43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4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45
行政许可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6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47
行政许可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8
行政许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丙级资质审批
49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50
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51
行政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52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3
行政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54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55
行政许可
车辆运营证核发
56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57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58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59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60
行政许可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61
行政许可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62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63
行政许可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64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65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66
行政许可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67
行政许可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68
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69
行政许可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70
行政许可
农作物种子、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71
行政许可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72
行政许可
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73
行政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4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75
行政许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76
行政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
77
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78
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79
行政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80
行政许可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81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82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83
行政许可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84
行政许可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85
行政许可
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权限内)
86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87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88
行政许可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89
行政许可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90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91
行政许可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92
行政许可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93
行政许可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94
行政许可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审批
95
行政许可
公共文化设施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审核
96
行政许可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97
行政许可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98
行政许可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99
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00
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101
行政许可
旅行社设立许可
102
行政许可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103
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104
行政许可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105
行政许可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106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107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108
行政许可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109
行政许可
执业药师注册
110
行政许可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111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12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113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114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15
行政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116
行政许可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117
行政许可
护士执业注册
118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119
行政许可
医疗广告审查
120
行政许可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121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22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123
行政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24
行政许可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125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126
行政许可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127
行政许可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28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29
行政许可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130
行政许可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131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2
行政征收
水资源费的征收
133
行政征收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134
行政征收
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的征收
135
行政征收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136
行政征收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收
137
行政确认
股权出质的设立
138
行政确认
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
139
行政确认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40
行政确认
人民防空工程权属确认
141
行政确认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储量登记核准
142
行政确认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143
其他权力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变更事项初审
144
其他权力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新建、迁建、扩建初审
145
其他权力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146
其他权力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
147
其他权力
市场主体有关事项备案
148
其他权力
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
149
其他权力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150
其他权力
供热热源审查
151
其他权力
国家、省授权市管商品价格、经营(垄断)服务性价格(收费)审批
152
其他权力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设立审批
153
其他权力
出具建设工程验线、验槽合格手续
154
其他权力
主动公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
155
其他权力
鄂尔多斯市住宅用房改变用途核准
156
其他权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人防工程安全时的保障措施审批
157
其他权力
城市排水设施占压、报废、穿越(加固)、排水管道接设审批
158
其他权力
对建设项目办理竣工档案验收
159
其他权力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160
其他权力
房屋安全鉴定审批
161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162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63
其他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164
其他权力
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
165
其他权力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66
其他权力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167
其他权力
人民防空工程转租审批
168
其他权力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169
其他权力
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承接业务备案
170
其他权力
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审批
171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172
其他权力
中省直单位及市直企业住房货币化审批
173
其他权力
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验收
174
其他权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75
其他权力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准
176
其他权力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
177
其他权力
鄂尔多斯市地方海事审批事项
178
其他权力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站点审批
179
其他权力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资质审核
180
其他权力
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
181
其他权力
地方铁路线路备案管理
182
其他权力
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183
其他权力
客运车辆审验
184
其他权力
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拆除、占用城市公交设施的审批
185
其他权力
机动车维修备案
186
其他权力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187
其他权力
成立体育类社团(市级)的审查
188
其他权力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189
其他权力
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190
其他权力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191
其他权力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毒性药品批准
192
其他权力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193
其他权力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
194
其他权力
保健食品备案
195
其他权力
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业务能力、设施、条件等验收
196
其他权力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197
其他权力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198
其他权力
销毁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的批准
199
其他权力
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200
其他权力
企业档案查询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支持IE8.0以上浏览器,最低分辨率为1024*768,建议分辨率为1366*768。
二、怎么样切换站点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共提供1个省级主站、101个地方分站,分别提供相应的服务。您如需进行站点切换,请点击网页头部,即可切换站点。
三、怎么样注册“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用户分为两类,一类为“个人用户”,一类为“法人用户”。
注册时,请先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注册”,在其下拉的两类用户中,点选其一,即可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一)“个人用户”注册首先填写基本信息。
为防止他人滥用您的手机号码,我们启用了手机验证码功能。手机号码填写后,点击右侧“获取验证码”,系统发送验证码至您的手机,请将其填至“验证码”栏内。
基本信息填写完后,阅读并同意《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个人用户注册。
2、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您即可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省、市、县各级站点中单点登录,直接网上办事。(单点登录功能当前尚在部署对接中,现阶段仅有部分省级网上办事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后续我们将逐步实现整站的网上办事单点登录。)
如您不实名认证,也可登录,但仅享有网页浏览、用户中心、互动交流服务。
(2)实名认证方法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您进行身份证和姓名认证(实名认证)。
准确填写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点击“实名认证”,稍待几秒,即可认证成功。
B、通过“账户设置”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网页右上角您的用户名,在下拉框中点选“账户设置”,然后在“实名信息”栏中点击“实名认证”,即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界面。
C、网上办事前进行“实名认证”在进行网上办事时,如您尚未进行实名认证,系统会提示您先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链接即可进入“实名认证”界面。(本功能尚在开发中)
(二)法人用户注册如企业已持有“企业数字证书(电子执照)”,不必注册,可直接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办事。
尚未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电子执照)”的,应填妥《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后前往所属工商局办理申领。遗失证书的企业请及时补办。
B、无数字证书的企业用户注册如暂时没有“企业数字证书(电子执照)”,您可先通过“法人用户注册”实现“准实名化”后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办事。
“法人用户注册”,要求先进行实名认证。
根据界面提示,准确填写“企业名称 ”、“企业公司注册号”、“企业负责人姓名”、“企业负责人性别”、“企业负责人民族”、“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号”,阅读并同意《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协议》,点击“实名认证”,稍待几秒,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后,进入创建用户界面,根据界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后即可完成法人用户注册。
2、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用户“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用户注册”,要求先进行实名认证。
根据界面提示,准确填写“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负责人性别”、“单位负责人民族”、“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阅读并同意《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协议》,点击“实名认证”,稍待几秒,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后,进入创建用户界面,根据界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后即可完成法人用户注册。
3、法人用户的“子账户”功能为方便法人用户多个办事人员办事,我们后续将提供法人用户“子账户”功能,请注意关注。
四、怎么样登录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登录”,在其下拉的两类用户中,点选其一,即可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一)个人登录正确填写“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
(后续我们将推出使用QQ、新浪微博、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快捷登录方式,请注意关注。)
(二)法人登录证书登录前请确认已下载安装最新“联连客户端”,插入企业数字证书。然后直接点击“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按钮,输入密码,即可登录。
如遇证书登录失败,请致电证书服务专线400-888-4636或服务QQ群12790338。
2、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没有数字证书的法人用户,在“法人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即可实现登录。
五、怎么样办事根据您要办的事务性质,请先点击“个人办事”或“法人办事”,再根据“主题”或“部门”,找到您要办的事项,点击办事指南,即可查看办事相关信息,如系统提供了“在线办理”功能,则点击即可进入办事界面。
注意:省级站点仅列出了省级办理事项,市级站点仅列出了市级办理事项,县(市、区)站点仅列出了县(市、区)办理的事项,如您知道您所需办的事情是在哪一级办理的,请先切换到相应分站,再行查找。
注意:省级站点仅列出了省级办理事项,市级站点仅列出了市级办理事项,县(市、区)站点仅列出了县(市、区)办理的事项,如您知道您所需办的事情是在哪一级办理的,请先切换到相应分站,再行查找。
如您在某一级站点没有找到要办的事项,请在“当前为***级事项,更多事项[请选择]”中点选其他级别查找。
六、怎么样使用便民服务“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现阶段提供了14个主题、160类、518项便民服务。点击“便民服务”某个主题名称,即可进入相应主题的服务界面。
由于便民服务往往是在市县提供服务,所以切换到您所在的市县分站查看,更为方便。
一般来说,县(市、区)分站的便民服务页面,已经汇集了省级、所在设区市的便民服务。
七、怎么样咨询投诉我们提供了多种咨询投诉方式:智能问答、人工问答、我要咨询、我要投诉。
(一)网站首页“我要问”“智能问答”为机器人应答。点击“智能问答”进入“智能问答”界面。您可在对话界面输入问题关键字,网页机器人将为您列出相关信息,多次互动,您即可找到问题答案。
2、人工问答人工问答”为各部门在线值班人员人工应答。点击“人工问答”进入“人工问答”界面,选择要咨询的部门或问题主题,如应答人员在线,您即可与其实时问答;如应答人员不在线,则系统自动转至写信留言界面,您将相应问题提交后,我们会落实反馈。
3、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如您想通过写信留言方式进行咨询投诉,请点击“我要咨询”或“我要投诉”,进入咨询投诉界面,点击要咨询的部门或事项类别,将相应问题提交后,我们会落实反馈。
(二)每个具体办事事项提供的“人工问答”与“写信咨询”在每个办事事项下,我们也为您提供了“人工问答”与“写信咨询”两种咨询渠道。
点击事项名称右侧的图标,即可进行人工问答。
点击事项下方的按钮,即可进行写信咨询。
(三)查看咨询投诉的答复点击网站首页“我要查”中的“信件答复”,即可进入信件答复界面。
系统提供两种方式:
如是登录用户提交的咨询投诉,通过方式一(进入用户中心)查询。
如是匿名用户提交的咨询投诉,通过方式二(直接输入信件编号、密码)查询。
八、其他常见问题答:这是由于两个原因引起:一是浏览器版本问题,本网站发布内容最适合的是IE8.0。如果您的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浏览器系统的版本低于8.0,建议您下载安装IE8.0系统,安装完成后即可正常显示。另一个原因是浏览器拦截保护设置问题,如果您的系统中安装了网页拦截保护系统,您需要在拦截保护功能中关闭拦截功能。
2、网站安全需要注意些什么?答:使用本网站时,为了保证您的资料安全及使用方便,请尽量遵守以下规则:
(1)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如网吧等)上网登录办事系统。
(2)不管您在任何场合上网登录查询系统,离开时一定要关闭浏览器。
3、为什么点击网站内的链接,有些网页无法打开?答:网站内有些内容是以弹出窗口显示的,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上网助手可能会导致有些内容点击后不能访问。
4、什么是统一用户帐号?答:统一用户帐号是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推出的用户登录该网站的统一验证身份。拥有了统一用户帐号即可以畅通鄂尔多斯政务服务服务,在众多服务中直接登录使用,免去了重复注册,重复登录的步骤,并能充分享受为您量身定制的各种个性化会员服务。
5、为什么有时网页FLASH显示不正常?答:本网站页面使用FLASH技术,如果无法正常浏览,或许是您计算机FLASH插件版本过低,请下载最新FLASH插件。
6、网上办理(预审)流程图鄂尔多斯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鄂尔多斯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7-8582311 监督投诉电话: 12345 办理地点及时间: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4楼F区405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书》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护人员名单;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师、助产人员(护士)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护人员执业证书、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鄂尔多斯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鄂尔多斯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7-8582020 监督投诉电话: 12345 办理地点及时间: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主楼2楼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条件:1.【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三: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1项)第22项:文化部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鄂尔多斯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鄂尔多斯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1-6218627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及时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4楼F区405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批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实施。
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初领在哪里办理?
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初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7-8582338 监督投诉电话: 12345 办理地点及时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CBD国泰商务广场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418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