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以及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三)负责采集、派遣、协调、督办出现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
(四)负责整理、分析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职责情况。
(五)负责统筹指导街道和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领导和管理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对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的装备配置、检查督察。
(七)负责统筹指导本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为民服务热线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数据更新;负责公共安全信息处理。
(八)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
(九)负责对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转办事项的日常处理;负责登记、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城区网格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中心党务、政务及重要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撰写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和议事决策的组织工作;负责折子工程、重要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文电处理、信息公开和印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共享建设;负责信访、联络、接待、外事、统战、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考评科
负责牵头研究拟订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及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整理、分析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职责,定期编制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专业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状况预警监测。
(三)城市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城市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为民服务热线中城市管理疑难问题的统计分析、协调处理;负责建立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台账。
(四)社会服务科
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社会服务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为民服务热线中社会服务疑难问题的统计分析、协调处理;负责建立社会服务重大问题台账;负责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负责指导街道和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社会治理科
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社会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为民服务热线中社会管理疑难问题的统计分析、协调处理;负责公共安全信息处理;负责建立社会管理重大问题台账;负责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校园安全、护路护线、非正常上访等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的协调、数据汇总分析;负责建立社会治安管理重大问题台账。
(六)督察科
负责牵头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监督员和督察队员进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督察队员的工作装备配置、招聘、培训、调配、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和劳动关系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督察队员对城市管理监督员工作情况的督促查办,依据相关制度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补充上报漏报问题;负责组织督察队员完成相关的专项普查和复查核实工作。
(七)信息采集一科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监督员完成和平里街道、安定门街道、北新桥街道、东直门街道区域内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的采集任务;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日常队伍建设、思想教育等工作。
(八)信息采集二科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监督员完成景山街道、东四街道、交道口街道、东华门街道区域内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的采集任务;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日常队伍建设、思想教育等工作。
(九)信息采集三科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监督员完成建国门街道、朝阳门街道、前门街道、崇文门外街道、东花市街道区域内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的采集任务;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日常队伍建设、思想教育等工作。
(十)信息采集四科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监督员完成龙潭街道、体育馆路街道、天坛街道、永定门外街道区域内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的采集任务;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日常队伍建设、思想教育等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科
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民服务热线系统等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更新;负责基础数据更新、共享、安全;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信息采集设备的管理、维修、更新工作;负责本中心网站的日常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
(十二)体系建设办公室
研究、协调、落实、督导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研究拟订本区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搜集整理和提炼总结全国网格化服务管理典型经验做法,开展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调查研究;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地方志、年鉴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年度调研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重要专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合同管理;负责法制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处级干部的管理服务和处级后备培养考察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人员的招聘录用、调整配备、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科级及以下人员的职务任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负责座席人员的招聘、培训、调配、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和劳动关系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宣传科
负责组织理论中心组和机关事业人员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本中心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开展机关事业人员思想教育活动;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宣传刊物编辑、政务微博管理、舆情收集等工作;负责发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负责重要活动的影像资料编辑归档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十五)财务科
负责本中心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项资金的预算、决算及批准后的监管执行及依法公开事宜;负责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有关财务信息;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手续办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申请核算等相关工作;负责本中心税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