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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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贝泽新

联系电话:0774-6682910

负责局党务、日常事务管理和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县的各项决策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审核、印发文件、材料和报告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机关宣传、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管理和上下联络工作;负责信函处理、外事来访及接待工作;负责局下达各股室任务的督办、检查和有关工作情况的收集工作;负责行政印鉴的管理和有关证明的出具;负责局机关及二层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做好林业系统及本局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和评聘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股

负责人:梁继新

联系电话:0774-6682607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财会制度,做好林业资金和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基本建设投资,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指导林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局资金、财物收支的核对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态修复股

负责人:彭荣兴

联系电话:0774-6692615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营造林绿化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完成年度育苗、造林、抚育等森林培育工作;指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县营林技术生产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营林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营林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营林生产档案,制订种子、苗木计划,做好育苗技术指导;指导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集体林场的建设与经营管理;负责营林技术的服务、推广和应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调查、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张昌安

联系电话:0774-6682602

组织指导编制全县森林经营方案、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年度商品木材采伐;指导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及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的审核及上报,临时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的审批;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编制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负责生态公益林调整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及兑现工作;负责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林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张夏林

联系电话:0774-6687088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林业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起草有关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局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本局行政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负责林业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产业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李汉昌

联系电话:0774-6687895

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制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态保护股

负责人:王世进

联系电话:0774-6693198

负责组织、指导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导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自然遗产的申报;指导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和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层机构:

一、昭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负责人:冯爱花

联系电话:0774-6686508

(一)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执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和管理任务。

(二)负责全县林业植物检疫管理工作,草拟县林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度。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与监测,及时发布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趋势预报,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网络建设。

(三)负责全县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工作,组织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划定疫区,制定封锁、扑灭检疫对象的措施。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法规的行政案件。

(五)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植物检疫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推广和应用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植物检疫、林业生物灾害测报、防治、兼职森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执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九)开展调查研究和解决植树造林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负责人:覃义萱

联系电话:0774-6690188

根据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昭平县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昭编〔2019〕36号。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保护区。

(二)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统一管理保护区。

(三)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做好保护区各项建设。

(四)定期开展人为活动监测,通过巡护、监测、社区发展、宣教等方式,减缓或消除外部威胁因子,防止保护对象遭受干扰和破坏,防止森林生态系统内的自然资源遭受污染及非法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

(五)定期更新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监测制度,组织协调保护区的各项科研活动。

(六)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历深造、业务素质培训计划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林业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昭平县广西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

负责人:雷应炜

联系电话:0774-6689533

根据《中共昭平县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昭平县广西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昭编〔2019〕26号)。昭平县广西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编制辖区内的生态保护及管理与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及实施。

(二)负责调查辖区内的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预防和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辖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负责湿地公园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促进湿地公园规范健康发展。

(四)负责对湿地公园的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合理开发利用、环境卫生、社区协调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管理,科学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实现科学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的科学化水平。

(五)负责对外的工作协调,联系开展各种科研协作、访问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昭平县林业局

昭平县林业局

主要领导: 林祥发,男,1971年7月生,汉族,广西昭平县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大学农学学士。现任昭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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