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及办公时间

阳信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及办公时间

10222023-10-08 17:43  95商服网
(一)产业发展股(挂新闻出版广电股牌子)
一、机构名称
产业发展股(挂新闻出版广电股牌子)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11649(负责人解朋)
投诉电话:0543-8211649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拟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二)公共文化股
一、机构名称
公共文化股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11649(负责人赵建美)
投诉电话:0543-8211649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指导县内人文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道、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设立备案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的业务工作。
(三)办公室
一、机构名称
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66056(负责人宋立伟)
投诉电话:0543-8266056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档案、机要、统计、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阳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研究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研究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姓名:封波 
办公电话:0543-8266056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66056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三路714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一)承担国家级鼓子秧歌、省级东路梆子、省级西河大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及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二)承担创作具有地方特色、时代风貌的文艺戏剧作品。(三)负责组织全县戏曲、曲艺、文艺演出,文化下乡等一系列公益文化活动。(四)负责对文艺节目的研究、创新和发展等工作。(五)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六)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阳信县博物馆(阳信县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博物馆(阳信县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新刚 
办公电话:0543-8230971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30971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三路714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一)承担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标本等藏品的征集、收藏、保管、展览与研究,文创产品的研发。(二)提供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社会服务,普及科学知识, 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三)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馆藏藏品。(四)采取预防性措施,确保藏品安全。(五)具备文物修复资质的,积极开展文物修复工作。(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七)贯彻落实文物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参与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全县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参与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八)参与全县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依法开展保护利用的管理工作。(九)参与全县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博物馆设立、变更与终止、博物馆管理、博物馆社会服务的管理工作。(十)参与全县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红色文化、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弘扬管理工作。(十一)参与全县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考古项目监管工作,为全县文物区域化评估、建设用土储备考古前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十二)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十三)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阳信县图书馆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图书馆
二、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保云 
办公电话:0543-821165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11655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鲁北大市场10号楼三楼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日 8:30-18:30(夏季) 8:30-18:00(冬季),周一闭馆
四、职能
(一)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揭示,并提供公众利用。(二)开展各类阅读活动,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三)开展面向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四)为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及其他公共信息服务。(五)开展公益性培训,提高公众获取知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六)收集地方文献,传承地域文化。(七)与其他图书馆及文化教育机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地方文化发展。(八)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九)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阳信县文化馆(阳信县美术馆)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文化馆(阳信县美术馆)
二、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晓丽 
办公电话:0543-8211656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11656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鲁北大市场10号楼三楼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四、职能
(一)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二)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三)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四)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五)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六)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七)辅导本行政区域内下一级文化馆分馆、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八)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九)承担着对外文化交流、公民美育普及、美术作品收藏与研究、组织美术写生创作等工作。(十)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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