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潍坊市潍城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4862023-04-20 21:31  95商服网
1、办公室(挂宣传教育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6-8188651
地址:区政府大院3号楼306
负责人:刘帅帅
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值班、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稳等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党建、法制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减灾委、抗震减灾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做好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2、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挂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6-8188524
地址:区政府大院3号楼318
负责人:曲秀葵
职能: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约谈等工作。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对全区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失职渎职问责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媒体曝光。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承担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业务科更名为应急综合业务科(挂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6-8188523
地址:区政府大院3号楼322
负责人:王增文
职能: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参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建设与对接,配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承担一般及以上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配合协调一般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相关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检查,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成品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536-8188453
地址:区政府大院3号楼326
负责人:王廷钦
职能:
(一)承担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承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事故灾害预警预报的保障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灾害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承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实施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应急演练。
(三)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及贯彻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技术支持。
(四)承担各类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物资保障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辅助工作。
(五)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536-8188523
地址:区政府大院3号楼326
负责人:魏艳阳
职能: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协助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三)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对相关行业、单位违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代为行使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五)承担全区应急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相关行业领域举报、信访核查工作。
(八)协助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九)承担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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