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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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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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辉 |
办公电话 |
0631-6651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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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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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及文稿起草、后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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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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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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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殷宗震 |
办公电话 |
0631-6655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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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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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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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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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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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姜河辛 |
办公电话 |
0631-6652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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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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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对口支援以及健康扶贫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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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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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医政医管与行风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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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孙海霞 |
办公电话 |
0631-665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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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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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实施系统内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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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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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疾病预防控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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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崇 |
办公电话 |
0631-6866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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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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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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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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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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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林雪 |
办公电话 |
0631-6664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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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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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健康乳山战略协调推进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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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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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妇幼健康与人口家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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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清媚 |
办公电话 |
0631-665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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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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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 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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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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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基层卫生老龄健康与药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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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晓岩 |
办公电话 |
0631-6866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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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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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执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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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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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中医药与医养健康产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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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姜春燕 |
办公电话 |
0631-6677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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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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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中医药法制建设,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 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 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