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7442022-12-04 17:21 95商服网
土壤环境管理科
1.负责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
2.负责牵头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
3.负责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和监管,对涉及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提出审查意见,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协助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协助查处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许可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承担废弃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承担涉核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负责权限内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辐射监管人员培训及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禁塑限塑相关工作。
7.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1.负责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
2.负责牵头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
3.负责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和监管,对涉及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提出审查意见,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协助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协助查处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许可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承担废弃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承担涉核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负责权限内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辐射监管人员培训及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禁塑限塑相关工作。
7.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1.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责任和要求落实情况,监督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责相关问题和任务分解、转办、交办、核查、核实工作,指导、督导相关整改、销号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3.负责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日常工作。
4.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5.负责协调组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督查交办工作,配合相关科室指导、督导相关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
6.组织协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分解以及落实工作。
7.承担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