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事项名称:《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第五条“扶企做大做强”第13款“奖励应急保障企业”:应急保障企业奖励项目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受理条件:申报基本条件:1.在本区登记注册,且属于生产或转产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中小企业;2.为生产或转产防控应急保障物资而新购置的设备或厂房扩建投资时间须在1月1日-2月29日期间,且在2月底前开展生产活动的。
办理材料清单:
1.封面(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3.项目申请表(附件3);
4.项目投资情况明细表(附件4)。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递件;
2.服务专窗受理;3.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会区财政局组织项目评审及报批。
4.向申报企业反馈结果,并将专项资金下达给通过审批的企业。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递件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服务专窗窗口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通知到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区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
业务联系人:王炜杰
联系电话:020-86881201
备注:在线接收申办材料邮箱:HDQZWZX@163.com
2、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事项名称:《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第五条“扶企做大做强”第13款“奖励应急保障企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企业项目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受理条件:疫情防控期间,对在花都区注册并纳税的重点超市门店(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专业蔬菜粮油批发市场等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理材料清单:1.封面(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3.项目申报表(附件3);
4.超市提供营业面积证明和8大类销售凭证;
5.市场类提供开业证明(由所属镇街开具)。
办理流程:1.申请人现场递件;
2.服务专窗受理;3.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会区财政局组织项目评审及报批。
4.向申报企业反馈结果,并将专项资金下达给通过审批的企业。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递件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服务专窗窗口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通知到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
业务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20-86886389
备注:在线接收申办材料邮箱:HDQZWZX@163.com
3、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事项名称:《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第五条“扶企做大做强”第14款“重奖提质增效企业”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受理条件:在花都区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具有一定研发和创新能力、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合法经营企业,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可申报提质增效企业奖励:
(一)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10%及以上;(二)2020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办理材料清单:1.《申报书》;
2.企业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2019、2020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或年度审计报告;
4.2020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办理流程:1.申请人现场递件;
2.服务专窗受理;
3.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会区财政局组织项目评审及报批。
4.向申报企业反馈结果,并将专项资金下达给通过审批的企业。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
事项办理模式 : 现场递件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服务专窗窗口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通知到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
业务联系人:凌 莉
联系电话:020-36998932
备注:在线接收申办材料邮箱:HDQZWZX@163.com
4、花都区财政局
事项名称:抗疫暖企”六条中第二条第4款:租金减免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或受其委托的经办人
受理条件:在花都内注册纳税,租用花都区区属国有企业拥有完全产权的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办理材料清单:1.申请审批表;
2.花都区内工商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属转租的,提供转租合同及承租人减租实际经营者租金的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1.申请人现场递件;
2.出租企业进行审批;3.申请人到现场取件。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3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递件和出件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现场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现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
业务联系人:梁云婷
联系电话:020-36993780
备注:在线接收申办材料邮箱:HDQZWZX@163.com
5、区金融局
事项名称:绿色信贷补贴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1.依法在花都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以商业贷款方式获得绿色贷款
办理材料清单:1.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3.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借据
5.银行流水
6.借款合同
7.第三方机构对绿色项目的认证报告
8.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流程: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部门查看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法定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申请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现场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
业务联系人:陈柳絮
联系电话:020-36898676
备注:在线接收申办材料邮箱:HDQZWZX@163.com
6、花都区司法局
事项名称:法律援助
受理范围:自然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办理材料清单: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律援助申请表;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现场、
网上申请——申请人现场递件——部门进行审批——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申请人到现场取件或选择快递方式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3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或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到现场递件。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现场或网上提交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现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天贵路94号首层
业务联系人:曾志恒
联系电话:020-86887742
7、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事项名称:稳岗补贴申领
受理范围:花都区企业
受理条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如申报条件有变,请以社保最新发布为准)
办理材料清单: 企业需在线确认《企业承诺书》,并如实填报《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及上传电子材料(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则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与用工企业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情况表》)
办理流程: 企业须在网上进行登记申领。网上申领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search/guide?region=440000&keyword=稳岗补贴&areaCode=440100&departmentCode=&type=all&onlyCorrespondingLevel=false&onlyOnlineable=false&force=true)。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5个工作日
事项办理模式 :全程网办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企业可通过申领入口,进入【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结果查询】界面查询审核状态;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社保大厅9号窗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
业务联系人:任超
联系电话:020-86969116
8、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事项名称:稳岗返还申领
受理范围:花都区企业
受理条件: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受影响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如申报条件有变,请以社保最新发布为准)
办理材料清单:" 企业需在线确认《企业承诺书》,并如实填报《广州市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表》,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上传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公章)
办理流程:企业须在网上进行登记申领。网上申领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search/guide?region=440000&keyword=稳岗补贴&areaCode=440100&departmentCode=&type=all&onlyCorrespondingLevel=false&onlyOnlineable=false&force=true)。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事项办理模式 :全程网办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企业可通过申领入口,进入【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结果查询】界面查询审核状态;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社保大厅9号窗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
业务联系人:任超 020-86969116
9、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事项名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受理范围:花都区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受理条件:(一)投诉时间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期限内;(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三)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被投诉用人单位的侵害;(四)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行政部门管辖。
办理材料清单:1.投诉文书;
2.投诉人身份证明;3.反映其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现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前台人员审核材料——如在受理范围内则受理,如不再受理范围内则引导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如立案,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投诉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服务窗口、其他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 花都区花城街府西一路1号三号楼一楼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府西一路1号三号楼一楼
业务联系人:郭昊
联系电话:020-86969023
10、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事项名称: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受理
受理范围:花都区工商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受理条件: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办理材料清单:"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3.工商局(或工商信息网)查询的企业资料(商事登记基本信息);
4.支持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注:以上材料需申请人准备,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申请人现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前台人员审核材料——如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指引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是否受理可当场决定。调解程序为15天、仲裁庭审程序为45天。具体结合案件立案数和排期情况
事项办理模式 :现场申请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现场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专窗取件或邮寄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三楼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三楼
业务联系人:张健勋
联系电话:020-86969337
11、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清单: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办理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天贵路)
服务专窗地址:天贵路106号
业务联系人:麦雪彦
联系电话:020-36993127
12、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清单: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 网上办理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 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迎宾大道)
服务专窗地址: 迎宾大道97号
业务联系人:宋振强
联系电话:020-35560181
13、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办理
网上提交申请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 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炭步)
服务专窗地址: 炭步镇园华路9号
业务联系人:利仁杰
联系电话:020-86744012
14、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清单: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办理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狮岭)
服务专窗地址:狮岭镇尚洁路3号
业务联系人:汤国荣
联系电话:020-86935705
15、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办理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花山)
服务专窗地址:花山镇花山路41号
业务联系人:刘美玲
联系电话:020-86942932
16、花都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综合服务
受理范围: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清单:按照办税指南收取
办理流程:按照办税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按照办税指南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办理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提交申请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其他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花东)
服务专窗地址:花东镇朝富一街一号
业务联系人:冯清明
联系电话:020-37716046
17、花都区贸促会
事项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
受理范围: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办理材料清单: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登陆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取件或邮寄送达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2
事项办理模式 :网上申请
申请接收方式(服务专窗窗口、网上提交申请、其他):网上
办理结果出件模式(服务专窗窗口、自助取件、邮寄、其他):邮寄/现场
服务专窗设置地点:花都区贸促会
服务专窗地址:花都区天贵路67号204室
业务联系人:谢丁 何志敏
联系电话:86883119 8688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