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61742019-07-01 18:46  中国政务服务网

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

一、业务描述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2.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按政府采购合同或招标公告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3.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4.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准予或者不予企业印制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发票准印证。招标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实施。

5.申请期限:在购买标书时提出申请。

二、操作流程

(一)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

1.打开模块,需要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两个表单,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保存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4.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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