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有微信公共账号曝光了这个新规的详细内容。这份新规,总体来说其实还是在执行2012年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由于之前的通知在细节方面还有不少模糊的地方,广电总局在执行这个规定时,仍在不断对原文件进行完善。新通知要求,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通知规定
通知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美剧中常见的凶杀、暴力、情色、心理变态等内容肯定要遭删减。
通知要求
先审后播
属地管理,不能同步直播:2015年新上线的境外影视剧必须拿到1季的全片并配好字幕交给北京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引进许可证号方可上线播出。
统一登记
2014年9月前上线播出的境外影视剧必须在2015年4月1日前完成登记,在线播出的内容协议到期后不可续签,如续签沿用新政策,占配额和审核内容。而2014年9月-12月的上线播出的境外影视剧是否占用2015年引进计划的配额数量,政府部门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