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10-6173921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领导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调整工作;负责本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本镇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管辖范围内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及联络等工作。
电话:010-6173909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3.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配合开展反恐、反邪教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担机关法制工作。
电话:010-6173934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4.城乡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权限和程序管理村民住宅建设;负责违法建筑查处与控制工作;按分工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协助做好本镇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险情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负责“街长”“巷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节水等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村)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负责本镇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电话:010-6173932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5.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等工作;负责村务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居家养老工作,监督指导机构养老服务;负责保障性住房、人口计生和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精神障碍预防与康复等工作;领导本镇传染病防治、献血和中医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困难群众认定审核与救助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开展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和救助工作;依法履行拥军优属及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支持配合教育事业发展;负责建设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全民健身工作;负责培养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设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电话:010-6173165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6.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产业政策,优化地区发展环境;负责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农业疫情防控、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防汛抗洪、“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义务植树、绿化、护林、湿地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对本镇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相关经济合同备案工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设立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规范本镇经济管理活动行为;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电话:010-6173899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所属事业单位:
1.市民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配合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党群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党群活动、市民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文化、旅游、卫生、体育、教育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辖区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辖区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开展村(社区)服务,建立健全村(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负责培训村(社区)工作人员;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3818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和信访诉求的受理、分流处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处理本地区突出信访及群众性事件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市民热线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本地区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辅助性工作;负责做好城市运行相关大数据梳理、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城市运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3927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3.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推动城镇低保制度落实;负责辖区内居民经济状况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和核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医疗救助工作的落实;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技术性、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负责集中受理、办理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做好本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3912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4.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拟订本镇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镇各级环卫保洁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台帐;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考评、定奖惩“五定”管理制度;负责镇村范围内责任地段的划分,做好镇域、村域交界处的衔接;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环境卫生工作信息;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0139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5.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337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