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南 > 万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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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98-62224386,0898-62224245 传真:0898-62222540 |
地址: |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26号市委市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21室 |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 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 研究推进统计改革,研究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统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 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根据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收 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 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审批或备案各镇(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 计标准和调查方案;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各镇(区)、各部门统计工作。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 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负责全市统计普法以及统计执法工作,预防和查处统 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国家和省统计督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统 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统计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全市统计专项经费。
(十一)组织建立并管理市级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 统计信息化建设。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