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丰县核酸检测机构
1、海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
采样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铜钱山路
咨询电话:0660-6621244
2、海丰县妇幼保健院
采样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银路9号
咨询电话:0660-6620617;0660-6689716
3、海丰彭湃纪念医院
采样地点:海丰县影剧院广场
咨询电话:0660-6609511
检测报告结果时间:24小时内可出结果。
自助服务:在自愿核酸采样室旁边的核酸检测自助打印点可进行自助建卡、挂号、缴费及报告查询和打印。
二、海丰县酸检测注意事项:
1.检测前:做核酸检测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采样前30分钟做到不喝饮料(包括不喝水)、不吸烟、不喝酒、不咀嚼口香糖等;临检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例如咳痰吐痰)动作。采集鼻咽拭子前,被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有相关既往病史或相关事项。例如鼻腔手术史、鼻中隔弯曲、血液病、咽喉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检测者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污染后方便随时更换。
2.检测中:在采集口咽拭子时被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但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检测者可配合采集人员尽量放松、深呼吸;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鼻部酸痒感,刺激打喷嚏,可立即用纸巾(提前备好)或手肘遮挡。
3.检测后:采集后立即离开采集地点,避免在采集地点周围吐痰,呕吐。核酸检测前后都需要注意手部卫生,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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