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设立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的行政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
一、职责调整
将原行政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制改革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二)负责推动市政府所属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推动进驻部门服务窗口公开、公平、公正办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廉洁、优质的服务。
(三)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负责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网上交易、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办事功能,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负责对进驻部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六)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考评和电子监察工作。
(八)宣传和督促落实市政府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
(九)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十)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有关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设2个科:
(一)综合信息科
负责文秘、人事编制、财务、资产管理、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内部有关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宣传和督促落实市政府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负责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信息的审核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网上交易、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办事功能;承担机关党务、保密、宣传、工青妇、计生、老干、安全保卫、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协调督办科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推动进驻单位窗口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协调、督促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对进驻部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考评和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的运行和监管工作,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有关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