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上办事大厅)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广西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标签: 广西,应急管理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3391536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自治区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应急管理部管理自治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市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市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下拨和自治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区有关部门、驻桂中直单位和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督查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处、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处、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人:周长青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广西政务服务网入口

广西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应急管理部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应急管理部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