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特区科研单位项目申报用户指导手册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手册主要是指导香港、澳门特区单位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手册提供项目申报流程说明及申报过程操作说明。
1.2 读者对象
本手册服务对象为香港、澳门特区单位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人员,包括单位管理员、申报单位填报用户、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管理员用户、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计划管理用户等。
单位管理员:代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本单位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申报工作进行管理。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用户。单位管理员用户所具有的权限主要包括:
1.创建和管理本单位的填报用户
2.对本单位所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和审核
3.向相应计划管理部门提交本单位所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单位填报用户(项目申请人):由单位管理员创建账号,负责填写相应计划的报送项目及经费数据;并向本单位管理员提交报送项目及经费数据。
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管理员用户:推荐部门是针对香港创新科技署等有关单位,由科技计划管理单位根据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在系统中预先设定用户账号,并下发至相关单位,接到账号后管理员用户就可直接进入“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相关工作。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在“公共服务平台”只能具有一个管理员用户。推荐管理员用户的权限主要包括:
1.创建和管理本部门或推荐部门的具体计划管理员用户
2.负责统一向科技部提交本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申报项目
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计划管理用户:由相应的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管理员创建,同时此类用户所能进行的计划申报工作权限,也由相应的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管理员授予。对于一个科技计划,一个推荐或主管部门只需要创建一个相应的计划管理用户。计划管理用户具有的权限主要包括:
1.对所管理计划的最终申报用户资格进行审核
2.对所管理计划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向本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员提交所管理的申报项目
2 系统概述
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建设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验收结果等进行全过程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我国科技资源统筹、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增强创新支撑能力的重要举措。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是跨多部门、多地区运行的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与各部门、各地区相关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衔接,保证各类科技管理业务的相互衔接和业务协同,实现业务信息、科研项目数据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承载各类跨部门宏观决策、综合管理和各类专项业务中的统筹管理功能,保障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管理业务,形成统一的科技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宏观科技管理、计划专项布局、专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评估评价、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统一规范管理。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于互联网,承载各类面向专业机构、评估机构、评审专家、科研人员、社会公众的管理服务模块,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公示、项目申报以及有关资源服务模块。
3 项目申报操作指南(香港、澳门特区科研单位)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通知通告和申报指南,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创建、授权、填报、提交、审核等操作。
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例,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包括单位注册、创建申请用户、创建新项目、项目授权、项目填写、提交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推荐部门审核等环节,具体项目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3-1 项目申报流程图
流程说明:
1.申报单位在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创建单位管理员账户
2.单位管理员创建项目申请人
3.单位管理员查看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通知和指南,并根据通知和指南创建新项目
4.单位管理员将新项目授权给项目申请人
5.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所有信息,并提交项目至单位管理员审核
6.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提交到推荐部门,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到项目申请人继续填写信息
7.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到专业机构查看,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到项目申请人继续填写信息
3.1 单位管理员操作
3.1.1 单位注册
申报科研项目的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备案,访问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项目的申报工作,平台首页如图3-2所示。
图3-2 公共服务平台首页
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用户注册”按钮,弹出单位用户注册界面,如图3-3所示。然后点击“港澳高校申请注册”右侧红色字体的“此处”,进行单位用户信息注册。
图3-3 单位用户注册界面
单位注册时需依次进行单位详细信息的填写,上传注册信息表、单位负责人证件、确认书等材料,并提交科技部中信所进行审核。若是已经注册过的单位用户可以点击单位注册信息变更按钮进行修改注册信息。
图3-4 单位注册信息
图3-5 提交审核资料
详细的注册流程参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首页(右上角)“帮助信息”->“用户管理”->“注册说明”。
3.1.2 创建项目申请人
单位管理员在创建项目之前,可以在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左侧的“本单位用户管理”创建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如图3-6所示。
图3-6 单位管理员创建项目申请人
根据申请人创建页面的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申请人创建,如图3-7所示。
图3-7 新增申请人
3.1.3 创建项目
单位管理员访问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系统,在登录页面的用户类型选择“项目申报”按钮,如图3-8所示。
图3-8 单位管理员登录界面
登录系统后首先选择 “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然后点击“创建项目”按钮,如图3-9所示。在创建项目信息页面,填写申请专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课题)申请人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在项目信息确认界面查看已创建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按钮,即成功完成项目信息创建,如图3-10所示。
图3-9 创建项目
图3-10 填写创建项目信息
若单位管理员在3.1.2环节未创建项目申请人,则在图3-11中“项目(课题)申请人”文本框右侧的“检索”按钮,跳转到“申请人选择”界面,在界面顶部点击“创建申请人”,可创建项目申请人。
图3-11 创建申请人
3.1.4 项目授权管理
单位管理员将鼠标移动到申报项目右侧的操作图标,选择“授权管理”按钮,跳转到用户授权界面,可变更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授权变更,如图3-12所示。
图3-12 单位管理员项目授权
3.1.5 单位管理员审核
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后,由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审核,如图3-13、3-14所示。单位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申报用户重新填写,审核通过后提交到组织推荐部门,如图3-15所示。提交成功后本次项目申报至此完成所有填报工作,后续由专业机构进行查看。
图3-13 填写用户提交项目后
图3-14 管理员审核项目
图3-15管理员提交或退回项目
3.2 单位申报用户操作
3.2.1 填写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人根据单位管理员创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选择“项目申报”按钮,详见图3-8。
项目申请人登录成功之后,点击列表中的“项目(课题)名称”,如图3-16所示。项目申请人在弹出的页面里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单位信息、人员信息等申报内容,如图3-17所示。
图3-16 项目列表
图3-17 项目申请书填写
3.2.2 修改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人尚未提交项目时,仍可修改项目名称。在项目右侧的操作图标内点击“修改项目名称”按钮,弹出“项目更新”页面,修改项目名称并点击“保存”,则成功修改项目名称,如图3-18、3-19所示。
图3-18 修改项目名称1
图3-19 修改项目名称2
3.2.3 项目申请书提交
项目申报人填写并整体校验通过之后,在项目列表的右侧操作图标选择“提交”,即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如图3-20、3-21所示,若项目申报人提交之后仍需修改申报内容,则需联系单位管理员予以退回;若校验失败则无法成功提交,如图3-22所示。
图3-20 项目提交
图3-21 成功提交项目界面
图3-22 项目校验未通过
4 项目操作指南(推荐部门)
科技计划管理单位根据具体管理实施办法,为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推荐部门创建管理员用户账号,推荐部门管理员用户可创建计划管理用户。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会提交至推荐部门,推荐部门用户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登录页面选择“推荐部门”按钮进行登录,如图4-1所示。
图4-1 推荐部门登录界面
登录系统后,推荐部门用户选择相应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到专业机构,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到原项目申请人重新填写申报,如图4-2所示。
图4-2 推荐部门审核项目
5 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建设运行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82999 (中继线)
电子邮件:program@istic.ac.cn
传真电话:010-58882370
预算申报:010-58882999 (中继线)
2.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 邮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