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建设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验收结果等进行全过程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我国科技资源统筹、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增强创新支撑能力的重要举措。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是跨多部门、多地区运行的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与各部门、各地区相关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衔接,保证各类科技管理业务的相互衔接和业务协同,实现业务信息、科研项目数据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承载各类跨部门宏观决策、综合管理和各类专项业务中的统筹管理功能,保障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管理业务,形成统一的科技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宏观科技管理、计划专项布局、专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评估评价、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统一规范管理。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于互联网,利用信息化技术简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服务层级,优化服务业务流程,向社会公众、科研人员提供统一的科技信息发布公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信息查询、科技项目申报、科技项目过程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数据查询、科技报告、科技计划业务交互服务等功能。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建设运行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是报送科技计划和提供有关科研资源服务的公共门户。各类用户须仔细阅读如下申报说明,只有用户确认遵守如下约定才能进行申报帐号注册、项目信息报送。
1. 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保密的法律、法规,不能在本系统登录任何涉密信息。
2. 用户在帐号注册、项目信息报送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定。
3. 用户须仔细阅读相关科技计划的管理文件、办法,确认本单位具备相关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资格。
4. 用户必须保证各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配合完成管理单位对注册信息的各类确认工作。
5. 用户在注册完成后须确保帐号信息的安全性,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帐号信息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请立即通知管理单位。
(2)若您已了解申报过程,且尚未进行单位备案,请首先进行“用户注册”进行单位备案。
(3)若您已了解申报过程,且单位已备案,请您点击“用户登录”进行申报工作。
(4)登录系统后,请您点击“项目申报”——“新项目申请”进行申报工作
(1)首次申报的用户,请您阅读“帮助信息”。
(5)如填报项目任务书,请您点击“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管理”进行填报工作
为使您的咨询问题及时得到答复,请您务必拨打以下技术支持电话,请勿拨打其它电话:
010-58882999(中继线)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建设运行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电子邮件:program@istic.ac.cn
传真电话:010-58882370
预算申报:010-51666288
如题~~~~~~
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都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
如题~~~~~~~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