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预征)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本功能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的申报,并完成缴款。
本功能为按月申报方式,属于同一所属期内,可按照不同土地增值税项目多次申报。
查看纳税人税种认定中是否既有按期认定记录,显示应申报信息。
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首页】-【申报纳税】-【常规申报】-【土地增值税(预征)】,进入页面。
2、点击【土地增值税(一)】进入申报页面。
3、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提交】。
4、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可修改已经提交的申报表。
5、点击右上【作废】可作废已经提交的申报表进行作废。
6、点击【全申报】即申报成功。
3 注意事项
1、申报页面的“修改”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修改,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更正”。
2、申报页面的“作废”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作废,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作废”。
3、申报表页面所有信息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