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 代开申请
业务描述
对于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通过该模块进行普通发票代开申请操作。
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功能实现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注意事项: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雄安新区本级企业和容城、安新、雄县的纳税人,行政区划选择“雄安新区”,领票税务机关根据对应行政区划,分别选择“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安新县税务局、雄县税务局或者容城县税务局”。
业务前提
需要使用个人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移动端。
路径:
【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河北税务APP,进入【办税】页面,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点击【代开申请】填写销货方信息如下图,填写完毕后单击“下一步”;
第二步,选择付款方信息,同时此界面可以点击“增加”、“修改”和“删除”按钮维护常用付款方信息。勾选付款方后的单选框,单击【确定】;
第三步,选择付款方返回后如图1,单击【征收品目】后的箭头选择征收品目信息图2,单击【下一步】跳转到下一步骤;
图1
图2
第四步,点击下图的添加货物劳务信息跳转到添加明细货物;
第四步,添加明细货物信息。输入含税金额,自动计算税额,输入相关信息,单击【确定】按钮;
第五步,上一步确定后返回添加货物劳务界面,您可以继续添加货物信息,如果添加完毕单击下图的【确认】按钮。如需修改则单击【修改】按钮修改货物劳务明细,如果删除则单击【删除】按钮。核对金额无误后单击【下一步】;
第六步,进入发票信息确认界面,确认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有疑问可单击左上角返回功能健;
第七步,进入税款支付界面,勾选您本次的缴款方式,支持云闪付、支付宝、银联缴款三种方式。
注意事项:
1、确认无误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2、如果有疑义您可以作废本次申请;
3、您也可以选择【暂不缴款】后续再进行缴款。
第八步,缴款成功,提示信息。
2 已开具
业务描述
可以通过此功能,查看已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代开增值税普票发票】,点击【已开具】;
第二步,查看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列表,显示开票时间、开票金额、税额。单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此发票的开具详细信息;
3 未开具
业务描述
通过此功能可以查看未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发票信息,对于未缴纳税款的代开申请可以直接作废,对于已缴款的代开申请不能作废.
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点击【未开具】;
第二步,查看未开具的代开申请,如申请错误,可以单击【作废申请】进行作废。单击【查看详情】查看发票代开申请详细信息;
4 税款缴纳
业务描述
通过此功能可以查看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的税款信息,如果已进行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还未缴纳税款,可以进行缴款。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款缴纳】;
第二步,显示代开申请列表,如果代开申请未缴纳税款则显示缴款按钮,如果已经缴纳税款显示查看详情;
第三步,单击【缴款】进行税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