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科(挂党建办牌子)
办公电话:0535-3360688
负 责 人 :张晓波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2、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办公电话:0535-3363588
负 责 人 :原秀霞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烟台市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3、基金监督和规划财务科
办公电话:0535-3369328
负 责 人 :刘利群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配合开展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4、莱阳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60266
办公地址:莱阳市金水路7号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承担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职工和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医疗救(补)助经办工作;承担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业务合作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管理运营经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