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男,汉族,1956年4月生,辽宁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助理研究员。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5年10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履历
1973.04―1975.09 黑龙江省双城县农丰公社保胜大队知青
1975.09―1978.07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学生
1978.07―1980.09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辅导员、教师
1980.09―1983.07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研究生
1983.07―1984.03 哈尔滨工业大学德育教研室教师
1984.03―1985.03 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副科级调研员
1985.03―1987.09 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09―1988.04 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
1988.04―1992.11 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书记
1992.11―1995.1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12―1997.09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7.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09—1997.1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
1997.11―1998.1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
1998.12―2000.08 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
2000.08―2001.01 四川省泸州市委书记
2001.01―2001.02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02―2003.06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6―2003.08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03.08―2005.02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02―2011.09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11.09―2011.11 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
2011.11—2012.12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十六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